深圳市人初醫療用品有限公司繼2019年被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評為“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之后,2020年又再一次被評為“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
評選為“守合同重信用”企業,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領取營業執照并開業滿二年(截止計算日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建立合同管理機構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體系健全。
(三)合同履約狀況良好。除不可抗力、對方違約或雙方協議解除等法律規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約率100%。
(四)無嚴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記錄,未被列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五)企業經營效益良好,且同意由公示監督機關將本企業申請公示年度的合同簽訂與履行情況、總產值(營業額)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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